女子再婚拒绝生育遭丈夫索赔15万 法院驳回:公民有不生育的自由

近日,重庆潼南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妻子拒绝生育引发的精神损害纠纷案。女子王某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女,女儿跟随王某及现任丈夫李某一起生活。王某因已做绝育手术,婚后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。李某要求王某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,遭王某拒绝。王某两次起诉要求离婚,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彻底破裂驳回。李某称王某背弃白头偕老的承诺,拒绝生育致自己至今未育有子女,索要精神损失15万元。法院认为,生育不是婚姻必然结果,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,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。(运营:贾坤鹏)

【来源:时间视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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